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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鹏诚保险代理贵州分公司被罚30万元

网络热点04-24阅读:10评论:0

  4月24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鹏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罚款30万元;马进时任鹏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总经理,对鹏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鹏诚保险代理贵州分公司被罚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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